鋼結構防火涂料耐火時間的標準檢測方法為GB14907-94中規定的方法。對試驗樣品耐火時間的檢測,采用自行設計的垂直燃燒法。
具體操作方法如下:酒精噴燈上口距檢測板垂直距離6.0cm,穩定燃燒的酒精噴燈火焰,其溫度可達1000以上,水冷螺桿機組火焰溫度及火焰沖擊力與標準方法基本相符。
它所存在的缺陷是:火焰過于集中,導致溫度分布不均勻;火焰沖擊力太強烈,涂層易被沖掉。在檢測時,將測試板置于鐵架臺固定鐵環上,其涂層朝下,點燃酒精噴燈,待火焰穩定后,使火焰對準測試板涂層玻璃噴漆機的中央,不要讓火焰從兩側竄到板的背面,這時開始計時至檢測終點,所經歷時間為耐火時間。計時終點確定方法如下:
(1)對于木板,燃燒時背面炭化,出現裂縫,定為耐火終點。對于木材其測定的耐燃時間與標準方法測定的耐燃時間相吻合。
(2)對于鋼板,在二手鋼結構鋼板背面放置火柴至火柴頭自燃定為其耐火終點?;鸩耦^自燃溫度大約為300-350,而鋼材在約500時變形翹曲遭破壞。
這樣測得的耐火時間小于GB14907-94中的耐火極限(GB14907-94中規定,耐火極限的判斷:喪失承載能力-試件的橈達到1/2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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